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2号)和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》(省政府令第139号),我区决定集中时间开展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 一、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。 具体招聘单位、岗位、人数等详见职位表(附件1)。 二、招聘条件 (一)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。 2.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。 3.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。 4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。 5.年龄计算截止于2021年11月16日。 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、学位、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;港澳台学习、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、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编在职(岗)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,并出具书面证明。 (二)下列人员不得报考: 1.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。 2.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。 3.近两年内,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招录(聘)中存在违纪行为的。 4.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,或者涉嫌犯罪,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。 5.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。 6.法律、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。 三、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,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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